人事局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局政务工作,承担全局人员的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内部和外部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内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工作及重要文件、文稿的撰写,以及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信息、保密及后勤保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9546479
传真:69539536
区政府三楼
房间号312
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的申报和考试的组织、录用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职位设置、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工作;综合管理区政府及各系统的奖励、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工作;负责本区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聘任、职务升降、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以及非领导职务设置和职数管理、任职资格审查等项工作;负责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区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干部的任免手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9552120
区政府四楼
房间号412
流动调配科
(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本区人才的余缺调剂、人事调配、引进外埠人才和综合管理各类干部调京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本区国家公务员回避、轮岗、调任和转任工作;负责拟定人事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编制机关事业人员计划、人事统计、综合分析、制定调控措施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员"农转非"的审核申报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工勤人员的工作;负责管理本区引进国外智力、智力项目工作,国家公务员和人事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培训以及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出国进修的选派等工作;负责本区人才市场的管理和招聘人才广告的核准工作;做好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培训、表彰和驻区部队随军家属、军转干部家属的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引进外地高校毕业生的进京审核申报工作;负责企业、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的聘用(续聘)审批备案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9548539
区政府四楼
房间号412
工资福利与退休科 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资制度改革及工作人员日常工资调整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审定、遗属困补、相关人员的浮动工资、固定工资审批和奖金的审批发放工作;协调管理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转正定级和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晋级工作;负责审核、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检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退休干部开展文体活动及公益活动,指导基层开展好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9551503
区政府四楼
房间号409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挂职称改革办公室)
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考试、评审、聘任工作;协调、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改革工作;研究、实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奖惩、辞职辞退工作;承办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后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和外地调京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人事干部岗位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9546328
区政府四楼
房间号401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通州区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受理、审查、登记和立案工作;根据仲裁委的授权,负责专职与兼职仲裁员的联系及业务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组织仲裁庭、开庭仲裁等服务工作,协助仲裁庭调查有关证据;负责仲裁文书的报批和送达以及仲裁文字、仲裁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领导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9521111 区政府三楼
房间号311
 
 主要领导
罗明光 书记、局长、编办主任 全面负责人事局及编办 全面工作
赵惠民 副局长 分管流动调配科、通州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中心、人才市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自主择业军转安置服务中心工作。
曹奇权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仲裁科、工资与退休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的工作。
谢振平 编办副主任 分管编办的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
(一)区人事局的主要职责是:
1、依据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人事人才工作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情况提出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政策,并抓好落实。
2、负责拟订本区人事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减计划和工资计划。
3、负责本区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做好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奖励、纪律、惩戒、任免、培训、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各项法规的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评审、聘任和考核、续聘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员的聘用、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等工作。
5、负责本区人才市场管理工作,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各类人才市场行为;做好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补充工作及人事代理工作。
6、负责综合管理本区人才紧缺调剂和干部调配工作;负责京外干部调区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和驻区部队军官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
7、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福利待遇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遗属困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及奖金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审批和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8、负责区政府管理的干部的任免工作;负责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人员的家属"农转非"的审核申报工作。
9、负责本区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研究制订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
10、负责干部统计、工资统计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晋升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编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编委(办)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决定;拟定本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本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街道、乡镇机关及本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研究拟定本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区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
4、承办本区处级行政、事业机构及其内设科级机构和所属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立、撤并、更名、增挂牌子、改变隶属关系、核定级别等工作,并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和审批。
5、统一管理本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额,负责本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核定工作。
6、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核报批本区处级领导职数,核定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
7、负责本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机关、事业单位标识代码的赋码工作。
8、负责机构编制统计报表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单位
通州区人才市场: 69520001 车站路16号
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 69520002 车站路16号
通州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69552120 区政府四楼412室
通州区自由择业军转干部服务中心: 69548539 区政府四楼414室
通州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9556333 区政府三楼311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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